据报道,一位孕妇带着自己饲养的宠物狗到宠物店给狗狗美容,但被一条大型的阿拉斯加犬咬伤了脸部,因索赔不成功,女子把狗主人和店主告上法庭,近日法院对该案做出了判决,孕妇获得4.5万元赔款。
市民李小姐去年2月带着自己的狗到宠物商店美容,在她坐在椅子上等候期间,有一只同样来美容的阿拉斯加犬冲上来,在她的脸上咬了一口。李小姐立即被送往医院,到了医院后才发现已经怀孕,并因为受到惊吓和药物治疗流产了。
为了讨要说法,李小姐将狗主人丁某以及宠物店都告上了法庭,索赔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7万余元。
秦淮法院审理认为,宠物店作为从事宠物美容、寄养等的经营场所,对宠物的防患意识应当高于顾客,也有责任保障顾客的安全。事发宠物店在没有采取任何安全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任由一只大型犬在店内随意活动,导致李小姐被咬,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丁某违反《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养狗,又没有采取相应措施,已对他人安全造成潜在威胁。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丁某与宠物店老板赔偿李小姐各项损失共计4.5万元。其中,丁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赔偿3.15万元;宠物店老板承担30%的赔偿责任,赔偿1.35万元。
在公共场合饲主是有责任看管好自己的宠物,如果不小心伤到了人是要承担主要责任的。作为市民也应该要注意,尽量不要离陌生的狗狗太近,很容易被伤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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