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生病一般是通过带它们去宠物医院进行治疗,但是由于一些手术意外导致宠物死亡的现象也是比较常见的,一般手术都是有风险的,如果风险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医生的手术意外那医院应该是要负起主要责任的。近日,有报道一只雪纳瑞母犬因为在绝育手术中死亡,饲主要求院方赔偿。
一条宠物犬在绝育手术中意外死亡,主人开启了长达一年多的诉讼过程。宠物主人状告医院索赔117373元。罗湖法院一审判决医院赔偿宠物主人7373元,并承担鉴定费17600元。双方均对判决不服上诉,近日,此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一审罗湖法院查明,原告刘某某有雪纳瑞母犬一只,6岁。去年5月19日,刘某某将犬只交付被告深圳市瑞鹏宠物医院有限公司进行绝育手术,但犬只在手术过程中死亡。刘某某将宠物医院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医院退回医疗费2373元,赔偿损失6万元,赔偿精神损失4万元,赔偿律师费用15000元。
法院委托鉴定机构鉴定,结论显示犬只符合药物致过敏性休克死亡,医院在手术和抢救过程中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与犬只死亡有因果关系,责任参与度为91%-100%。
一审法院认定医院承担赔偿责任比例为100%,同时认定刘某某的损失为医疗费用2373元,财产损失3000元(因原告表示不主张对犬只价值进行鉴定,故法院参照网上价格酌情认定),精神损失2000元,因此判决医院向刘某某赔偿损失共计7373元,并承担鉴定费17600元。
原、被告双方均不服判决,提出上诉。19日,此案在市中院二审开庭。刘某某由父亲刘某、医院由代理律师出庭应诉。
刘某在上诉书及庭审中多次强调,对一审判决赔偿3000元的财产损失有异议。刘某称,宠物犬从出生一个月时以3000元的价格购回,养了6年。“以每个月花费的最低标准也就是1000元计算,我们大致推算出了6万元的赔偿数字。”他请求法院对这一数字进行考量。
庭审中,刘某还提出,犬只尸体作为证物在一审期间的保存费用5075元及火化费用1280元,应由医院方承担。据了解,犬只的火化是在位于龙岗区的一家宠物服务公司进行的。对此,医院方代理律师称,对于动物尸体的处理有相关政府部门免费提供,因此对这笔火化费用不予认可。
医院方代理律师还称,术前,接诊医师已就麻醉及手术意外与刘某某进行过沟通,确认后再实施手术。此外,医院方还质疑一审中的司法鉴定所不具有合法的鉴定资质,因此其出具的鉴定没有法律效力。
庭审中,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了调解,刘某最终提出医院赔偿损失4万元,其他费用根据票据另算的方案,医院方代理律师称将就此方案与医院沟通。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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