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诱导 诱导就是在训练中利用食物,器具等犬感性趣的东西吸引犬的注意力,调动其积极性。如把犬喜欢的玩具作为叼物训练的目标等。此法的问题在于如果换了物品或没有食物奖励可能口令作用不大,为此应注意以下三点:
第一,使用诱导要掌握好时机,应与一定强度的强迫手段相结合,这样既可保证训练的顺利进行,又可保持犬的兴奋性。防止以诱导代替口令和手势的做法。
第二,要防止因诱导而产生不良联系,应注意穿插不同的器具,让它明白训练目的。
第三,要根据犬的神经类型、特点适当运用,对于沉着、安静、不太兴奋的犬可多用,而兴奋、灵活的犬宜少用。
2.强迫
强迫是使用机械刺激和威胁的语调使其不得不完成训练。一般所有的犬和所有的训练内容都会用到强迫法,特别是训练无进展时使用。但要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运用强迫时,要及时力度不要过大,次数不要频繁。不然当犬的恐惧感达到一定程度时会影响训练内容的强化,同时也影响与主人的感情。要让它知道惩罚和奖励都是针对训练,如果成功一定有奖励(可以是抚摸)。
第二,对于不同科目,强迫力度会有差别,应灵活运用,以免产生不良后果。
3.禁止
这是为了制止犬的不良行为而采取的一种手段。可以是严厉的命令,也可以是机械刺激。如当犬随地小便时应利用严厉的语句制止,文字要一样让它知道这样的话是制止的意思。使用禁止法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制止犬的不良行为时,主人的态度必须严肃,制止一定要及时,最有效的时机是当犬有不良行为表现时立即制止。态度严肃,决不是打骂的代名词,每当犬闻令即止时,要给于奖励。
第二,对于制止有效,但反映迟缓的犬,也要配合机械刺激来加强记忆。
4.奖励
奖励是为了强化犬的正确动作,巩固已培养的能力,调整犬的神经状态而采取的一种手段。奖励的方法有给食、抚摸、准予游散和表扬(发出“好”的口令)等。一般在科目训练的初期,为了使犬迅速形成条件反射及巩固所学的动作,都应采用给食抚摸为主,结合表扬给予奖励。奖励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奖励必须及时,并应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奖励方法。
第二,奖励时,主人的态度必须和蔼可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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